川医专〔2014〕30号
各部门: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,做好慰问生病住院教职工工作,我校工会制定了《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费管理办法》,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2014年5月9日
版权所有: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离退休工作处